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条例》(沪委宣〔2018〕91号)的文件精神,本市将开展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6-2017)评奖工作。根据市评奖办公室的要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项的设置
本次评奖设学术贡献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学科学术奖以及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奖4个奖项类别。
除学术贡献奖不分奖励等次,其他3个奖项类别均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励等次,对于特别优秀且有重大学术影响的成果可推荐为特等奖。
各奖项类别的奖项数量如下:
(一)学术贡献奖,4项。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125项。其中,一等奖35项;二等奖90项。
(三)学科学术奖,435项。其中,一等奖115项,二等奖320项。
(四)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奖,40项。其中,一等奖10项,二等奖30项。
二、评奖的申报
本次各类奖项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者应在申报期内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完成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本次申报系统4月9日开放)。申报者在申请前请先仔细阅《网上申报须知》、《评奖实施办法》、《评奖条例》等文件。
三、评奖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本次评奖工作的申报起止日期:2018年4月9日—5月9日,请申报者务必在此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申报,打印有关申报表及评审表。我校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下午15:00,请务必及时完成网上提交及书面申报材料的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各奖项类别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评奖活动实施办法》)
四、申报注意事项
(1)每位申报者在本届评奖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学科学术奖两个奖项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奖项须分布在不同类别内(著作、论文)。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2)凡未在网上在线登录者一律不接受书面材料;在网上登录的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否则将会影响评审结果。已登录而未及时提交书面材料者,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者应仔细阅读《网上申报须知》,按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填写,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五、联系方式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
市评奖办联系电话53068154、53063517-3419 金红
学校科研处联系电话 67798712 朱媛媛
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6-2017)评奖实施办法.pdf
tyc1286太阳成集团科研处
2018年4月13日